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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政策

  • 1. 定义・本服务的内容

    • 1-1. 在本协议里,下面条款的用语有各条款所定义的含义。

      • ①「课程」:传授知识、提供信息,或是对话、演奏的训练,给与建议、指导等行为的总称
      • ②「学员」:希望加入课程、或已经听取课程的人
      • ③「讲师」:希望提供课程、或者已经提供课程的人
      • ④「课程协议」:讲师和学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提供课程以及听取课程的相关协议
      • ⑤「课程费用」:作为课程报酬,学员通过本公司向讲师支付的费用
      • ⑥「配对服务」:在本服务内,签订课程协议以及课程费用支付的中介服务
      • ⑦「配对费用」:作为配对服务利用的报酬,学生向本公司支付的费用
      • ⑧「服务费」:课程费用和配对费用的合计金额
      • ⑨「点」:含有一定金额的等价价值,是本公司给予学生的电子记录,并成为支付服务费用的工具
      • ⑩「本公司网站」:本公司运营的最新网站

      1-2. 本服务的内容为下面各条款的服务

      • ① 学员的课程检索、课程协议申请、申请成功的课程协议的管理等的服务
      • ② 配对服务
      • ③ 对学员提供的关于以上服务的咨询服务
      • ④ 对学员提供的课程服务
      • ⑤ 对学员提供的通过电子邮件定期或不定期发送本公司网站的更新信息、促销信息、以及其他本公司制定的信息的服务(下面简称“邮件杂志服务”。)
      • ⑥ 使讲师能够更加方便地处理学员所申请的课程协议的服务
      • ⑦ 本公司制定的其它服务
  • 2. 协议的适用

    • 2-1. 本协议适用于讲师利用本服务的情况。
    • 2-2. 本协议以外,本公司制定的利用协议和各种规定,以及本公司网站上发表的,基于第3条针对讲师发布的所有通知(下面,统称为“本公司制定的利用协议”。)都作为本协议构成的一部分。
    • 2-3. 本协议的规定与前面各项利用协议、各种规定、通知的内容不同的时候,按照相应通知、相应各种规定、相应利用协议、本协议的顺序来适用。并且,本公司网站上发表的通知和其他方法发布的通知内容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后发布的通知。
    • 2-4. 学员对本服务的利用,适用于另外制定的学员协议(下面简称“学员协议”)。
    • 2-5. 本协议里的时间以日本的标准时间为基准。
  • 3. 本公司发布的通知

    • 3-1. 对于本公司网站上发表的文章、电子邮件的发送、文件的发送以及其他形式的通知,本公司根据恰当的判断方法、随时对学员发送必要事项的通知。
    • 3-2. 关于前项的通知,本公司将前项的通知通过网站发布、电子邮件发送或者文件发送时,本公司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发布、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发送的文件立即生效。
  • 4. 本服务的利用资格

    讲师利用本服务、必须符合下列各条款的条件。

    • 4-1. 20岁以上、有法律责任能力
    • 4-2. 在讲师的出身国以及所在国有可参加工作的法律地位。
  • 5. 关于本服务的利用

    • 5-1. 讲师对于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确实性、信赖性、有用性等,必须同意本服务的品质、正确性、确实性、信赖性、有用性等是在自己的判断下,自己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利用的。
    • 5-2. 本公司非雇佣讲师、讲师必须事先同意讲师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与雇佣相关的协议。
    • 5-3. 公司会尽全力提供讲师可以提供高品质课程的环境。
    • 5-4. 当讲师在使用服务时,必须保证为学生提供最高品质的课程及服务
    • 5-5. 本公司将尽全力为学生维持一个顺利和令人满意的学习环境。 为此,如果公司决定提供任何课程或随附的通讯和客户服务不符合本条第4款的规定,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偿还服务费以及使课程费用无效 导师。 此外,如果导师提供的客户服务的一般态度和水平大大低于公司规定的标准,公司可自行决定取消导师的注册。
    • 5-6 课程原则上完全由讲师提供,本公司除本公司认同的情况以外,不直接提供课程。
    • 5-7. 本公司对于讲师提供的课程以及讲师和学员之前相互提供的信息、不承担检查和管理义务。
    • 5-8. 本公司对于讲师和学员的身份以及讲师和学员发布的各种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确实性、信赖性、有用性等、都不做任何保证。
    • 5-9. 本公司对于讲师在本服务关联中造成的违法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
    • 5-10. 本公司对于学员和讲师之间相互提供的任何信息、文件以及物品等一律不负责任。学员必须事先同意,因为提供这些信息、文件或者物品等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公司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 5-11. 讲师在本公司另外认可的情况以外、不得向学员提供与履行配对服务签订的课程协议目的以外的信息、文件以及物品。
  • 6. 与其他讲师等的纠纷

    万一讲师因为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的侵害或迷惑导致其他講師和讲师、第三者之前发生纠纷,将由讲师自己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处理解决。若本公司在纠纷中关联并受到损害(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且不仅只限于此),讲师将立刻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本公司处理解决纠纷的时候,处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且不仅只限于此)将由讲师负担。

  • 7. 讲师注册

    • 7-1. 讲师注册、即讲师在本公司网站上的讲师注册页面输入表格输入自己的名字、性别、电子邮件地址、希望密码、居住国以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信息、通过发送这些信息到本公司的方法以及本公司指定的其它方法进行讲师注册(下面称为"学员注册申请")的行为。另外、讲师注册申请不得由第三者进行、且注册申请时不得输入虚假信息。
    • 7-2. 本公司通过发送注册申请成功的电子邮件的方法或者其他公司指定的方法的方式、接受讲师的注册申请。
    • 7-3. 本公司在符合下面条款事项的情况下、可以在不公开理由的情况下拒绝讲师的注册申请。

      • ① 发现讲师的注册申请是由讲师以外的他人提出的时候(但是,本公司特别认可的情况除外。)
      • ② 发现讲师注册申请时填写的内容有虚假、错误、遗漏等情况的时候
      • ③ 发现讲师以前有违反本协议受到过免除注册处分的情况的时候
      • ④ 其他本公司判断不适合接受讲师注册申请的情况
    • 7-4. 讲师在注册申请时输入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居住国家以及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信息等发生变化的时候,需要立刻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法提出变更申请。
    • 7-5. 讲师可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手续自己注销讲师注册信息。但是、有确定课程预定的情况时除外。
  • 8. 停止提供本服务・本公司注销讲师的注册

    在符合下列各条款的情况时、本公司可以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对相应的讲师停止提供本服务、或者注销讲师的注册内容。

    • ① 发现过去有因违反本协议被注销注册的记录
    • ② 发生第13条各条款所定义的行为时
    • ③ 除了前面两项定义的以外,违反了本协议的情况
    • ④ 如果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和/或传授课程时採用的一般心态不符合第5条第4款规定的要求。
    • ⑤ 如果确定导师继续提供课程会对服务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 ⑥ 其他本公司判断不适合提供本服务或者保持讲师注册的情况
  • 9. 密码管理・使用等

    • 9-1. 讲师对本公司发行的密码(下面简称"密码")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对于密码的管理不负担任何责任。
    • 9-2. 讲师在本公司特殊许可的情况以外,不得将密码转让、出借、或者公开、借给他人使用。
    • 9-3. 关于密码使用不当或者第三者使用导致的不利、损害、篡改等情况,持有密码的讲师承担一切责任,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 9-4. 讲师如果发现密码被他人擅自使用等不正当使用的情况,应立即联系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的指示进行操作(如果有指示的话)。
  • 10. 费用负担

    • 10-1. 讲师在利用本服务或者接受课程所用到的硬件(包括PC、耳机、麦克及其它)、软件(包括后面第18条第1项定义的通话软件及其它)、通讯线路及其它所有物品、均由学员自己准备及承担费用。
    • 10-2. 讲师必须了解利用本服务或者接受课程时、需要花费前面定义的费用、电话费等通讯费用、上网费、电费以及其它费用、并由自己承担。
  • 11. 课程费用

    • 11-1. 讲师对公司赋予、本公司代替讲师向学员征收课程费用、或者返还从学员处征收的费用的一切权利。
    • 11-2. 讲师鉴于课程内容及时间、在本公司另外指定的点数范围内设定需要支付的服务费用(以下称为"讲师设定点数")、并通过本公司另外指定的方法在公司网站上发布。
    • 11-3. 课程费用的金额为相当于讲师设定点数的60%(含相当于消费税的金额)。另外、限于课程费用的计算、1点总是按照1元(含相当于消费税的金额)来计算。
    • 11-4. 本公司以每月3日作为截止日、对于规定的方法请求的课程费用、在当月15日(15日是银行的非营业日时为后面第一个营业日)之前将当月的课程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入讲师另外指定的且本公司事先承认的银行账户。另外、转账所需要的手续费由本公司负担、从该银行账户提取现金的手续费以及其他手续费由讲师承担。
    • 11-5. 支付申请的期限为,课程提供日起的6个月之内,超过此期限的情况下,讲师将失去这一期间的课程收入的申请权利。
    • 11-6. 不论前项的规定、本公司在符合下面各条款内容的情况时、可保留课程费用的汇款。

      • ① 学员申请返还在本公司使用点数的情况
      • ② 课程协议中规定的课程时间里、累计相当于20%时间量的课程被妨碍完成时、或本公司判断有此可能性的情况。
      • ③ 讲师违反讲师协议、或者本公司判断有违反可能性的情况
      • ④ 由于本条第4项规定的银行账户以及讲师向本公司提出的信息有误或不足而导致本公司无法支付课程费用的情况
      • ⑤ 其他本公司判 断需要保留课程费用支付的情况
    • 11-7. 如果由于④的原因,无法进行付款,或是您的帐户信息不正确或不足,付款被拒绝并退回给我们的情况下,如果您在付款日起的1个月内再次申请的话,我们会再次进行付款手续。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保留扣除一部分手续费的权利。
    • 11-8. 基于学员协议以及本公司另外规定的"取消原则(面向学员)"的规定、本公司在收到学员申请返还使用点数时、对于学员的讲师、本公司将失去向讲师支付课程费用的义务以及向讲师支付该使用点数所对应的课程费用的义务、如果课程费用已经汇款、则讲师应立即将此汇款的课程费用相当金额返还给本公司。
    • 11-9. 课程费用的计算以及支付全部用日元来进行。
  • 12. 课程协议

    • 12-1. 对于学员发出的课程协议申请、讲师利用本服务上的系统、发出同意学员申请的电子邮件时、视为协议成立。
    • 12-2. 讲师必须事先同意、根据本公司另外规定的"取消原则(面向学员)"、学员可以在协议申请或协议成立后对课程协议进行取消
    • 12-3. 关于讲师是否可以拒绝收到的学员课程申请、课程协议成立后是否可以取消或修改时间、已成立的课程契约在取消后的处理等、遵从本公司另外规定的"取消原则(面向讲师)"。
    • 12-4. 本公司在发生以下任意各条款的事态或预料会发生该事态的情况、可向讲师要求提出本公司认为必须的信息、讲师必须立即对此进行应对。

      • ① 讲师或者学员在课程协议成立后取消协议的情况
      • ② 符合第11条第5项各条款的内容时
      • ③ 其他本公司判断为必要的情况
  • 13. 禁止事项

    • 13-1. 对于本服务的利用及课程提供相关、讲师不得进行下面各条款的行为。

      • ① 提供法律或医疗相关的建议等、需要资格、许可、认可、注册、许可证等的课程、以及不管是否需要得到资格、许可、认可、注册、许可证的其他服务的行为。
      • ② 提供包含犯罪、歧视相关内容的课程以及服务以及与犯罪相关的行为。
      • ③ 提供违反公共良好秩序内容的课程以及服务
      • ④ 发送或公开黄色或儿童虐待相关图片、文件的行为
      • ⑤ 以商品买卖等课程提供以外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⑥ 有侵害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或者有侵害本公司的财产、隐私、肖像权或广告权威胁的行为
      • ⑦ 发送或公开与事实相反的信息的行为
      • ⑧ 在本服务中篡改或者删除可利用信息的行为或尝试这样做的行为
      • ⑨ 侵害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或者本公司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或有侵害威胁的行为
      • ⑩ 歧视或诽谤中伤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或者本公司的行为、或者有损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或本公司名誉或信用的行为。
      • ⑪ 擅自对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或本公司发送广告、宣传、劝诱等电子邮件的行为、发送使收件人有厌恶感的电子邮件的行为、妨害他人电子邮件收信的行为、委托第三者转送连锁电子邮件的行为或者应上述委托转送电子邮件的行为。
      • ⑫ 旨在招揽个人加入特定宗教、政治组织或是传销活动等为目的的行为。
      • ⑬ 选举运动及类似行为、或者违反公职选举法的行为
      • ⑭ 使用或提供、以及向第三者推荐计算机病毒等有害程序的行为
      • ⑮ 装扮成学员、讲师及第三者利用本服务的行为
      • ⑯ 非正当访问连接到本服务的其他计算机系统或者网络、或尝试这样做的行为
      • ⑰ 做出超出法律责任的暴力或不合理的要求。
      • ⑱ 使用威胁和暴力以完成交易
      • ⑲ 宣传错误资讯或不法的手段去攻击其他人的信用或生意
      • ⑳ 前面各条款定义以外,违反法律或者公共良好秩序的行为(包括卖淫、暴力、虐待等,但不仅限于此。)对其他讲师、学生以及第三者或本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 ㉑ 向其他讲师、学生以及第三者介绍与本服务具有竞争性或者有竞争可能性的服务的行为
      • ㉒ 在讲师知情的情况下,将本服务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和本服务有竞争关系,或者是有竞争可能性的第三者的行为。
      • ㉓ 助长或者促进前面各项定义行为的行为
      • ㉔ 其他本公司判断不适当的行为
    • 13-2. 讲师不论是在注册使用时,还是在注册注销以后,通过本服务关联得知的学生相关的信息都不得在履行利用服务以及配对服务所签订的协议以外的目的使用,不通过利用配对服务而直接向此信息中所包含的学生申请课程等行为都不被允许。
  • 14. 讲师的责任

    讲师必须在对本公司承诺表明以及保证下面各条款规定的同时、同意即使违反以下各条款规定的事项、本公司也不负担任何责任。

    • ① 讲师在本网站上上载的信息以及其他讲师向本公司提出的信息都必须正确并且是最新的。
    • ② 讲师向学员提供的信息以及课程的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确实性、信赖性、有用性等
    • ③ 履行在课程契约中与学员达成协议的内容(包括课程内容、课程时间及其他)
    • ④ 关于从本公司得到的课程费用、讲师必须根据出身国以及居住国的法律自己全部负担税金和履行支付税金的手续。
  • 15. 电子邮件・上载的信息等

    • 15-1. 关于讲师、学生以及第三者作成的电子邮件或者上载的信息等内容,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 15-2. 关于讲师的电子邮件发送、信息的上载、与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应对以及该应对所关联的其他条件、保证或者申明,讲师承担全部责任,并必须同意对于该应对的结果所关联的任何形式的损害或者损失等本公司都免责。
  • 16. 保密信息等的处理

    • 16-1. 讲师在注册申请或通过其他本公司指定的途径时、作为利用本服务以及提供课程所必须的信息、讲师向公司提供公司特别指定的讲师个人信息以及讲师相关信息(以下称为"个人信息等")。关于个人信息、本公司在另外的输入表格等中明示了以告知讲师的目的在本网站上发布信息、并保证发布的信息是事先经过讲师同意的。
    • 16-2. 本协议规定事项以外、讲师不论是在注册中还是在注册注销以后、与本服务利用或者上课关联得到的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及本公司相关的一切信息、都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管是用什么方法、把这些信息公开或者泄露给第三者、或者是在本服务的利用以及配对服务所签订的课程协议以外的目的使用都不允许。
    • 16-3. 讲师在本公司要求或者讲师注册注销的时候、必须按照本公司的指示、立即将从本公司得到的信息、文件、物品等返还或者废弃。
    • 16-4. 讲师不得利用本服务向其他讲师提供课程内容相关的信息。但是、基于本条第1项在本网站上公开的信息除外。
    • 16-5. 在本协议特别规定以外、讲师不得通过本公司网站或者课程向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提供与本服务竞争的、或者有竞争可能性的服务相关信息。
  • 17. 许可权的承诺

    关于讲师在本公司的网站上的个人简介页面以及其他网页上上载的信息(包括从这些信息产生或者派生的信息及其他)、被视为承诺无偿且永久提供其在全世界的使用、公开、显示、播放、修正、翻译、散发、删除等包括含子许可权的非独占许可权。基于本条本文本公司从讲师处取得的许可权的承诺、包括在本公司个人简介页面以及其他网页上上载的、除个人信息以外包括文字、图片、绘画、音乐、评价等所有信息。

  • 18. 通话软件的利用

    • 18-1. 学员在上课时、必须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本公司指定的在线通话软件(以下称"通话软件")。
    • 18-2. 讲师在使用通话软件时、必须遵循提供通话软件的第三方所定义的协议、使用条件以及其他规定。
    • 18-3. 讲师在进行讲师注册之前、必须事先下载通话软件、并确认在学员的环境下能够正常使用通话软件。
    • 18-4. 本公司对讲师环境下通话软件无法使用、通话软件使用所必须的硬件故障以及设定问题等讲师方面原因导致的上课无法进行、都不负担任何责任。
  • 19. 非保证・免责

    • 19-1. 本公司对于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确实性、信赖性、有用性等,以及本服务和课程的品质、信赖性、有用性等不做任何保证,关于学生因为与此相关联而受到的损害或者损失,不负担任何责任。
    • 19-2. 关于因本服务提供的停止、学生注册的注销、本服务的中断、变更、追加、废止等造成的学生的损害或者损失等,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 19-3. 讲师因为包括其他讲师的第三者的人为或非人为受到的损害或损失,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 19-4. 本协议特别规定以外、关于因为利用本服务或者与课程关联的讲师受到的损害或损失等、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 19-5. 关于讲师利用本服务或与课程关联事件对其他讲师、学员以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负担任何责任。
  • 20. 与广告主等的关系

    • 20-1. 讲师必须同意、学员在参加本网站内刊登广告的广告主以及其他企业(一下称"广告主等")的促销活动时、学员与广告主等之前发生的事故等应该全部在学员与广告主等之间处理解决。
    • 20-2. 关于因为广告主等设置的链接、广告主等运营的网站或本服务、或者软件的使用造成的包括讲师的接触人、联系人在内的第三者的所有行为、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 20-3. 关于广告主等其他第三者对讲师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讲师必须事先同意本公司完全免责。
  • 21. 本服务的提供中断

    在符合以下任意情况时,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讲师的情况下,临时中断本服务的提供。

    • ① 因为本服务使用设备的维护或工事带来的无法避免的情况
    • ② 因为本服务使用设备发生故障而无法避免的情况
    • ③ 因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劳务导致的电信服务不可利用的情况
    • ④ 其他在运用上或者技术上本公司判断需要临时中断服务的情况
  • 22. 本服务内容的变更・追加

    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讲师的情况下,更改或者追加本服务的内容。

  • 23. 本服务的废止

    本公司可在通知讲师的基础上废止本服务。

  • 24. 权利的归属

    关于本公司通过邮件杂志发送的信息以及本服务中提供的信息等(包括影像、声音、文章、照片、图像及其他)相关的著作权、商标等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出版权以及其他一切权利、在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全部归本公司所有。

  • 25. 本协议等的修改

    • 25-1. 本公司可在不经过学员同意的情况下、对本协议、本公司定义的利用协议等进行修改。
    • 25-2. 修改后的本协议、本公司定义的利用协议等、根据第3条第2项、在本公司通知学员修改内容时即时生效。
  • 26. 损害赔偿

    在本协议特别规定以外、讲师如果因为违反本协议或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公司损害的情况时、应对本公司的全部损害(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且不仅只限于此)立刻承担赔偿责任。

  • 27. 权利义务的转移・担保提供的禁止

    讲师不得将基于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继承给第三者、或者提供担保

  • 28. 消除反社会的力量

    你必须确保并保证不会作出以下的行为

    • ① 与暴力团体切割不到五年者、任何暴力团体或组织、企业等等以下统称为暴力团员。
    • ② 你有参加任何反社会团体运作的组织
    • ③ 你有参加任何反社会团体运作的活动
    • ④ 你有任何利用反社会组织得到不正当行为的利益,或是危害到第三方等等。
    • ⑤ 你被发现提供反社会组织提供资金上或利益上的交换,或
    • ⑥ 你可反社会组织有任何不被认可的关係。
  • 29.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为日本法。

  • 30. 管辖法院

    在学员与本公司、本服务相关的学员与本公司之间或者学员与讲师之间发生诉讼的时候、对于此诉讼以东京地方法院或者东京简易法院作为约定的第一审专用约定管辖法院。

  • 31. 语言

    本协议由日语和日语以外的语言作成时,日语作成的本协议与日语以外的语言作成的本协议内容有差别时,以日语作成的本协议内容为准。

  • 32. 永存条款

    即使讲师注销注册以后、第2条、第3条、第5条第1项到第3项、该条第5项到第8项、第6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2项、该条第5项到第7项、第12条、第14条到第17条、第18条第4项、第19条、第20条、第24条、第26条到本条的各规定还将继续有效。

  • 33. 协议解决

    关于本协议没有定义的事项或者关于本协议的解释有疑义的事项、讲师与本公司在诚意协商的基础上解决。

  • 34. 附加条款

    2015年10月19日 制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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