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 2012年11月1日
关于讲师对于学生申请课程协议拒绝的可否、成立后的课程协议的取消和时间变更的可否、以及成立后的课程协议的取消时的处理等、在本"课程取消协议(面向讲师)"(以下称"本协议")中进行定义。
另外、关于本协议中用语的定义、除本协议特别定义以外、依照本公司另外定义的"讲师协议"中的定义。
1. 关于讲师接收到的学生的课程预约的申请、讲师可以自由判断是否拒绝。
2. 即使讲师利用本网站上的系统确定课程开始时间并发送接受学生申请的电子邮件、使课程协议成立以后、在该课程协议规定的课程开始时间24小时以前、讲师可以在没有处罚的情况下取消已经成立的课程协议或对学生提出课程时间修改的申请。
3. 讲师在课程预约成立后,于课程开始时间前的24小时以内,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话,即使预约成立,仍将可以取消该课程。
4. 无论上面1到3的哪种情况、建议使用本网站的消息功能与学生先联系一下。
5. 关于本协议中没有定义的事项、适用本公司另外定义的最新的"讲师协议"。